资助对象为浙江省内“社会力量”(指除国家专业救助力量外,自愿参与水上搜救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与社会救援队伍),资助的公益项目范围:
(一)物资与设施储备项目。包括:救生浮具、救生衣、救生圈、救生服、救生捞杆等;冲锋舟、橡皮艇、皮划艇等船艇;救援头盔、潜水服、抗暴露服、高倍望远镜、攀爬网、救捞吊带、安全绳、抛绳设备、水下声呐、无线电设备、担架及其他涉及水上救援设施储备、更新、改善、优化的资助。
(二)技术技能提升项目。包括:水上联合搜救演习、比武竞赛等活动;水上救援设备设施相关课题研究、技术研发等;其他相关项目。
一般情况下,基金会每半年组织1次资助项目申报,申报单位应当按照公益项目申报通知要求。
特殊情况下,社会力量可向基金会提出及时资助申请,由秘书处根据申请材料及时作出审核意见。

●项目资助申报:
项目申报点击下方在线申请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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