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护航水上救援基金会文件
浙护会〔2025〕12号
浙江护航水上救援基金会关于召开2025年资助社会公益项目(设备资助)专家评审会的通知
各入审单位、评审专家:
为促进浙江护航水上救援基金会资助社会公益项目评审更加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提高专项公益资金的使用绩效。经初审、考察,基金会研究决定召开2025年设备资助项目现场专家评审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5日13:30-16:30。
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号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海运学院110室。
二、参会人员
入审单位代表(1-2人)、评审专家、秘书处工作人员。入审单位具体见附件。
三、评审流程
评审按展示汇报、评分、汇总等流程进行。入审单位提前30分钟签到,按顺序依次参加评审。每个单位项目总的时限为15分钟,展示汇报8分钟,评委提问评分7分钟。
四、相关要求
(一)准备汇报PPT,针对救援团队建设、救援经验、救援实绩、设备项目需求及询比价情况进行汇报。
(二)携带纸质材料,评审结束将要求的盖章纸质版材料交予秘书处。申报书一式两份,其他材料一份。材料要求如下:
企事业单位
1.项目申报书(签字盖章版一式二份);
2.单位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3.单位相关水上搜救荣誉表彰;
4.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水上搜救技能证明);
5.有项目自筹或配套资金的提供承诺书(附件3);
6.无违法或失信行为承诺书(附件4);
7.申购设备清单(附件5);
8.询价资料。
社会救援队伍
1.项目申报书(签字盖章版一式二份);
2.有效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正反面复印件(须附有2023、2024年度内的年检合格结论或慈善组织已履行年报义务);
3.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
4.为省级或市级社会应急力量管理名单的,须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省级社会应急力量管理名单”指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财政厅相关文件公布的社会力量名单。
5.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水上搜救技能证明);
6.队伍中有专职人员的,应提供专职工作人员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清单;
7.单位相关水上搜救荣誉表彰;
8.有项目自筹或配套资金的提供承诺书(附件3);
9.无违法或失信行为承诺书(附件4);
10.申购设备清单(附件5);
11.询价资料。
(三)请各入审单位认真准备,按时参会,并于12月4日16:30时前将参会回执按照“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评审参会”的格式发至秘书处。未参加现场评审的单位,视作放弃资格。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王冰凤,0571—88483570,13805780643;
郑卓依,15306503461。
附件:2025年设备资助项目入审单位
浙江护航水上救援基金会
2025年12月2日
附件
2025年设备资助项目入审单位
汇报序号 | 入审单位 |
1 | 嘉善县蓝天救援队 |
2 | 海宁市潮乡应急救援队 |
3 | 嘉兴港服拖轮有限公司 |
4 | 浙江嘉港拖轮有限公司 |
5 | 淳安飞鹰公益救援队 |
6 |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7 | 温州市洞头区溢香应急救援队 |
浙江护航水上救援基金会秘书处 2025年12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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